本报讯(见习记者徐毓蔚)在昨(27)日举行的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对我省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报告,并介绍了2017年工作安排。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我省环保部门将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按日计罚、顶格处罚等刚性措施,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
多手段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2016年,我省以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全国率先出台督查方案、启动省内环保督察、实现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截至目前,21个督察组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8300余个,立案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03件,实施行政处罚479起,处罚金额2149万元。
此外,我省以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去年,全省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30件,同比增长38%;处罚金额1.37亿元,同比增长70%;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案件464件,同比增长197%。
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活动
于会文介绍,从环保责任落实方面来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一些市县党委还没有真正落实。今年,我省一方面将加强省内环保督察,及时开展“回头看”后督察,通过发通报、曝光、约谈、限批、移送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另一方面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关注四川的8个方面问题、5种容易被追责的情形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扎实整改,确保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到位。
同时,今年省环保厅还将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按日计罚、顶格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刚性措施,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