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35件

  
2017-03-28 09:32:34
     

本报讯(见习记者徐毓蔚)昨(27)日,记者从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35件。其中省人民政府规章12件,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2件,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22件,市(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299件。

从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三去一降一补”,大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如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

精准扶贫,大力促进扶贫攻坚方面的,如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藏区新居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

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大力促进全面创新改革方面的,如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

依法治省,大力促进法治建设方面的,如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自贡、泸州、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加强立法工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巴中、眉山、资阳7个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

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方面的,如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绿色发展,大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如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方案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成都市政府制定的《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东湖城市湿地公园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着力从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法学专家以及基层群众等在备案审查中的作用、强化备案审查纠错刚性四个方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