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勇)昨(23)日,眉山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正式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
近年来,眉山市环境资源纠纷数量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迫切需要成立专门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类案件的法庭。据悉,2015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453件,行政案件102件,刑事案件99件。
此次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环境监管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自然环境和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和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行政管理等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眉山还将推进辖区内符合本地实际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组织或者机构建设。实现破产审判“三落实”
由于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也缺乏破产审理专门机构等因素导致企业破产案件受案数和审理效率均不甚理想。眉山中院设立清算和破产审判庭,以期实现清算、破产审判“三落实”(即落实专门的清算、破产审判机构,落实专业的清算、破产审判人员,落实严格的清算、破产审判责任)。
据介绍,此次设立专门的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将配备足额、专业的审判人员,健全工作机制,为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还将有利于打破破产案件受理瓶颈,引导更多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债务的有序清偿、职工的有效安置,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从而维护地方金融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据悉,为了确保两个新设立的审判庭工作顺利开展,眉山中院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三个方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挑选熟悉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专业法官,组成清算和破产审判庭,集中力量办理清算与破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