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苟熙海)17日,遂宁市中院邀请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召开了2016年度“遂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据发言人介绍,2016年10月,遂宁中院联合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启动了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层层评选,最终从21896件案件中评选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刑事案例4件、民商事案例4件、行政案例1件、执行案例1件。
此次评选出的10件案例,如“唐军诉遂宁市联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的判决结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唐卫华、伍奇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一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实际地位、作用,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作出与其犯罪行为相适应的判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亦有效地震慑了从事集资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公司。
遂宁市中院副院长袁彩君指出,开展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法院审结案件对社会的示范指引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崇法尚治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法治中国、法治遂宁建设。
受邀参会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斌对十大典型案例逐一作了深度点评。张斌认为,典型案例的发布在司法层面体现了专业性和找法意识,在释法方面体现了法律智慧和用法理念,并及时传递司法正能量,体现了司法的柔韧性、统一性、说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