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下发史上最强法官履职保障办法
最高法昨(7)日公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办法》共24条,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
不得安排法官从事招商引资等事务
《办法》明确规定,法官依法办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除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外,法官有权拒绝就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或者本人未参与审理的案件发表意见。不得安排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并将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行风评议等界定为“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公正司法,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限制或者压制法官独立、充分表达对参与审理案件的意见等9类行为之一的,法官有权提出控告。《办法》同时规定,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被调离、免职、辞退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的,其所在法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者建议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非经法官惩戒委员会听证和审议,不受错案责任追究。
侵犯法官个人信息安全应追刑责
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强化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并不是要强调法官群体的特权,更不应成为某些法官违法审判的“护身符”。
针对近年屡见不鲜的扰乱法院办公、庭审秩序和威胁、诽谤、侵扰、伤害法官事件,《办法》要求各级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各级法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区域应当与法官办公区域相对隔离,提供配备录音录像设施的专门会见、接待场所。《办法》同时强调,切实维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信息安全,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法官或其近亲属隐私的行为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人或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要求其所在法院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