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合力打击环境犯罪
最高检日前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下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办法》提出,针对重大案件,三部门应适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规定检察院发现环保部门不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可以派员查询、调阅有关案件材料,认为涉嫌环境犯罪应当移送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环保部门应当自收到检察意见后3日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应当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办法》强调,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同时,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工作,适时对重大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督促案件办理。
此外,针对环境犯罪突出、环境问题严峻的形势,最高检正在部署开展第三次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