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张静建议——
“律师申请调查令经常遭遇法官以没有开具过调查令,或者没有听说过有法院开具过为由,拒绝开具。”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张静建议我省尽快制订并试行“律师诉讼调查令”制度。
据介绍,在实践中,北京、上海、重庆、湖北、河南等法院都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相关规定。我省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如2016年10月25日,成都双流法院执行局就向一起执行案件的代理人律师发出了律师调查令。不仅如此,2016年下半年以来,达州、遂宁等地法院也陆续推出该措施。
虽然我省有部分法院已经开始试行,但全省没有统一的制式,加之调查令制度的社会知晓度明显不够。因此,张静建议,我省应积极推进尽快制订并试行规范律师调查令的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为正式建立完善统一的律师调查令制度奠定基础。
张静建议,细则应当对于律师调查令适用范围,运行程序等作出规定,如签发律师调查令应当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批准,律师具体落实完成调查指令。同时对于执行调查令的律师作出相应规范要求,对于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制订相应的配合调查要求,以维护律师调查令的权威。
本版稿件 本报记者 夏修露 宋锫培 开永丽 兰楠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