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因裁判尺度不统一而造成的“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及裁判的公信力。司马向林在调研中发现,我省法院在过去一年解决土地征收纠纷中各级法院尺度差距大,对地方党委政府和行政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应当及时纠正。
司马向林认为,在一个省范围内司法裁判有如此大的反差,足以说明我们省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对确保公正司法、保障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待加强。法院应当在同类案件中保持同一或近似的法律认识和观点,否则还会出现这样相互矛盾反差巨大的判决。“我提出议案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引起法院的重视,能够对案件进行重新审视,对错误依法纠正。”司马向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