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公布 72 项权力清单

  
2017-01-12 09:45:25
     

本报讯(记者 宋锫培)昨(1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近日,省人社厅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权力清单,发布了《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力清单(2016年本)》,公布了动态调整后的权力清单。经过此次调整,全省人社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共72项(不含行政许可),其中省级41项、市级71项、县级69项。

11项公共服务不列入清单

据介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原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的“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及证书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审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审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核准”等11项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列入此次权力清单。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要求,原列入行政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地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不列入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另行公布)。

调整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记者了解到,与2015年发布的权力清单相比,此次全省人社部门权力清单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动态调整:一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情况,新增行政权力事项2项、取消3项、合并1项;二是结合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将原列入权力清单的11项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列入此次权力清单;三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不列入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四是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名称进行了优化调整。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调整本级人社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公布后,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