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通告

  
2017-01-10 09:51:46
     

成都出台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通告

危化品运输车禁入绕城

本报讯(记者 周夕又)昨(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近日下发,《通告》从押运人员、运输车辆标识、运输车辆交通管理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通告》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组织及其车辆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途中发生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立即向110报警服务台报告。

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车辆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罐车必须安装或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通告》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在高速公路上速度不高于每小时9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全市中心城区第一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道路上行驶。确需进入上述区域以内道路通行的,承运单位应事前申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进入其他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经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