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 巴中首部实体地方法规施行

  
2016-12-16 09:06:52
     

本报讯(记者 张伟)昨(15)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是巴中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的首部实体地方法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巴中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实际出发,系统总结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经验,是一部创新内容较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具体划定标准。为了今后巴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有法可依,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省政府关于巴中市水库型、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的批文,结合巴中的实际情况,《条例》设置河流型、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