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称“二审稿”)11月18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据悉,二审稿条文由由186条增加至202条,新增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在修改情况汇报中提到,有的常委委员、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一段时间以来,非法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泛滥,社会危害严重,建议进一步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个人信息权利是公民在现代信息社会享有的重要权利,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意义。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
据了解,除了强化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二审稿还在遗嘱监护、监护人的范围、临时监护措施、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等监护制度方面予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予以明确,对法人合并、分立后的权利义务承担,以及营利法人的成员滥用其权利的后果等法人制度方面的规定予以完善;规定了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起算的特别规则。相比草案一审稿,二审稿的条文由186条增加至202条。
公众可在今年12月17日前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