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跨越13年、辗转多国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四天后,又一名“百名红通”人员落网。至此,“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百名红通”人员都是谁?37名“百名红通”人员都是怎么追回来的呢?
“百名红通”都是谁?
多为“关键岗位”一把手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百名红通”一经发布,就引起了海内外高度关注。
梳理这份名单发现,“百名红通”人员多来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且多是“一把手”或者“关键要职”。据统计,“百名红通”人员中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从涉嫌犯罪人员类型来看,涉嫌贪污和受贿的比例超过60%。
如刚刚落网的“百名红通”人员杨秀珠逃亡新加坡等国之前,所任的职务是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她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百名红通”人员中,虽然许多人员职位并不高,但由于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部门岗位,如支队民警、公司会计、办公室出纳、银行信贷员等,往往有不少“小官巨贪”的例子。例如“红通”百人名单中的“二号人物”、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凭着私刻的假公章,在数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公款9400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分析认为,在明知犯罪行为掩盖不住的情况下,这些人往往选择出逃,试图逃过法律的追责。很多外逃人员在出逃前拟定详细周密的计划,通过多种监管的漏洞,以投资移民、旅游不归、政治庇护等方式私自出境,变换身份、在多国流窜。“像杨秀珠就是辗转流窜了好几个国家。”
根据一般经验,潜逃时间越长、追逃的难度越大。媒体记者梳理名单发现,“百名红通”人员中,外逃时间最早的可以上溯到1996年,至今还未归案,外逃时间已达20年。
而从出逃的目的地来看,逃往美国、加拿大的最多。据统计,外逃“百名红通”人员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中,美国最多为40人,加拿大次之,为26人,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也是外逃人员相对集中的国家。
为什么外逃腐败分子都喜欢往美国、加拿大等国跑?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介绍,我国与美国、加拿大等国没有引渡条约,追逃只能通过替代性措施即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的方式来实现。因此,一直以来,西方国家是追逃追赃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37人怎么追回来?
超一半是被“劝返”
从去年4月发布“百名红通”人员通缉令以来,追逃追赃的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度逐步推进。2015年,在7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有18人归案。
2016年以来,包括刚刚归案的杨秀珠,目前已有19名“红通”落网。其中仅6月以来,就有10名“百名红通”人员归案。除了追逃“百名红通”人员之外,对其他相关人员的追逃追赃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央纪委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我国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210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63人,追赃79.94亿元。
2015年追回的18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国内缉捕的是2人,死亡的是2人,劝返和遣返的均为7人。
从被追回的方式来看,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占了绝大多数。目前已经落网的37名“红通”之中,有22名属于被“劝返”。
“劝返是在逃犯发现地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黄风介绍,劝返是比较经济、有效的手段,可以避开引渡、遣返等过程中遇到的比较复杂的程序。
此外,遣返也是追逃的重要方式。与劝返不同,遣返是指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例如,2015年9月归案的杨进军(杨秀珠的弟弟)就是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的,这也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员。
开展“反腐外交”
推动反腐国际合作
对于国际追逃追赃等违法犯罪而言,引渡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对外缔结44项引渡条约,但已经缔结引渡条约的主要集中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外逃贪官相对集中的美国、加拿大等国,由于并没有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在追逃追赃过程中,缺乏一种常态化的司法制度合作。西方国家是追逃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在美国,申请避难需要经过移民法院初审、司法部内设的移民上诉委员会行政复核和联邦上诉法院司法复核三级审核,走完这三级审理程序,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外交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意味着像杨秀珠这样的外逃官员可以借此拖延时间,进而实现长期滞留美国的目的,而中美两国引渡条约的缺位也给追逃工作带来困难和障碍。
跨国联合反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运作机制。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开展“反腐外交”,除了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加强合作外,与东盟国家在反腐方面的合作也不断“破冰”,不断赢回反腐合作话语权和“规则定义权”,以追赃追逃为核心成功开启了国际反腐新秩序。
◎名词解释
什么是“百名红通”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2015年4月22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