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推动重污染企业搬出城市建成区

  
2016-11-16 10:13:09
     

本报讯(川报集团记 者吴璟)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省环保厅印发《关于推行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积极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清洁化搬迁改造,分年度制定搬迁改造计划。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我省将推动污染企业清洁化搬迁改造或关闭,除搬迁改造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外,还将结合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对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

同时,《通知》还明确,将指导企业运用清洁生产技术,分年度制定《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计划》,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

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提出,充分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资金渠道和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推行方案中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同步

空气污染将持续至周日

昨(15)日,省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近期全省城市空气污染状况分析》显示,自11月13日起,受静稳、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污染气象条件影响,出现了今年入秋以来的第二次区域污染过程。目前,区域污染已经持续3天。未来3天,盆地区域性污染态势仍将维持,盆地西部偏中南部和盆地南部的部分城市将可能出现区域重污染。预计本次污染过程将持续至21日(本周日)前后。

省环保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的变化,在空气质量污染时尽可能减少户外活动时间,关好门窗、多喝水、少吃刺激性食物、外出时请戴好口罩、做好健康防护;同时请大家节约能源,尽量低碳出行,对企业、工地、露天烧烤和焚烧等污染空气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共同为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贡献。 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