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组织民商事案件再审审查工作培训

  
2016-11-01 09:30:22
     

本报讯(记者 开永丽)近日,省法院组织召开民商事案件再审审查工作培训研讨会,省高院立案二庭全体干警和成都、成铁、乐山、自贡等中级法院负责再审审查工作的审判人员参加培训。省高院副院长史红平全程参与此次培训会并表示,在审判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举办这次业务培训十分必要,有利于再审审查工作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随着经济活跃与经济下行交织,民商事纠纷大量增加,同时民事主体的权利意识和公正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和价值观更加多元,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包括申请再审案件大幅增长,对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史红平在培训会上指出。

史红平还提到,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要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法官的办案任务进一步增加,办案责任进一步加大。再审审查工作承担着纠正错误裁判、统一法律适用的职能,再审审查法官不但要全面熟练掌握民商事审判业务,还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做释法息诉工作。

培训会采用了专题讲座与研讨相结合的形式。省高院立案二庭在前期对当前民商事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和研究,确定了培训专题。省高院立案二庭分别围绕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主要问题、省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民事案件举证事实与举证分配的法律适用问题等三方面内容,结合民商事案件再审审查工作实践,作了专题学习引导。

培训班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关于适用保险法的司法解释、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组织了集体学习。参训人员对审判实践中的一些典型、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相互交流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