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将实施动态管理
整改无起色将撤销命名
本报讯(记者 开永丽)记者昨(26)日从省依法治省办获悉,为贯彻省委“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深入开展,省依法治省办25日下发了《关于对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强调,对整个示范创建要全程动态跟进,对工作滑坡并经指导整改仍然没有起色的,要按照程序撤销命名,以确保示范创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构建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要构建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省级相关牵头单位各负其责、市(州)主体推进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其中,省级责任单位对各自牵头的创建工作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和全方位评估,根据创建需要动态调整创建规划、修订创建标准、优化创建方案、完善考核验收办法。市(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履职尽责、协调各牵头责任单位,动态组织拉网式“回头看”,推动示范创建扎实推进、全域全覆盖、深入持久开展。
创建单位紧扣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省决定,按照省委统筹开展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深化提升。特别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两个跨越”目标、“三大发展战略”,重点突出在保障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示范创建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解决突出难题、推进工作深化的实际效果来检验示范创建单位的领导力和执行力,推动示范创建向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深入发展。
列入一月一督查重点内容
《通知》强调,对整个示范创建,全程动态跟进,及时掌握创建经验、问题短板等情况。对各级创建合格、命名授牌的单位,加强督查指导,动态跟进问效,不断推动其深化提升、再上台阶。对工作滑坡并经指导整改仍然没有起色的,要按照程序撤销命名,确保示范创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知》还要求,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示范创建的阶段性特征,动态谋划和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示范创建工作;要加强示范创建成果运用,发挥示范创建辐射带动作用。
此外,要紧扣各方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突出难题、制约工作落地见效的关键节点,动态制定解渴管用办法,深入开展攻坚克难示范创建。把示范创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法治暗访、年度考核、第三方评估,列入依法治省一月一督查重点内容,开展示范创建专项巡察、督导检查,全省排序通报,碰硬约谈问责。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将每两年开展一次统一的命名授牌,省级各牵头责任单位、各市(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各自牵头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验收、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