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布去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健全公车管理制度 费用支出下降18.08%
本报讯(记者开永丽)省高院近日公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对2015年的省高院全部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方面,2015年省高院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方面均较2014年较大幅度下降。其中,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5.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8.08%,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高院严格厉行节约机制,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的管理。
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86.85%
该说明指出,2015年省高院因公出国(境)费3.2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86.85%。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高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组团和人数大大减少,导致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决算数大幅度下降。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该出国(境)审判管理培训团旨在了解学习法官队伍职业化、法官教育、法官职业管理制度以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对完善我国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推进我省法院审判工作、法院工作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公务接待费下降55.88%
2015年公务接待费18.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同级相关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时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该项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55.88%。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高院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所以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决算数大幅度下降。
去年未更新购置公车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5.86万元,2015年省高院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止2015年12月底,省高院共有公务用车205辆(含车改封存车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省高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该笔费用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