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军民航机场严禁“黑飞”

  
2016-09-02 09:30:38
     

全省军民航机场严禁“黑飞”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 最低奖1000元

本报记者 夏修露

9月1日,由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向社会发布并开始施行。

即日起,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以及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查处“黑飞”等违法行为。群众举报相关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给予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飞行活动要提前报批

什么是“机场净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副局长郭适介绍,“机场净空”是指在机场周围保持无障碍物的空域,使准备使用该机场的飞机能够安全运行,并防止由于机场周围障碍物增多而使机场变得无法使用。《通告》明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

郭适说,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为例,净空保护区域是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东、西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范围。具体包括下列行政区域: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郫县、新津县,眉山市彭山县。

根据《通告》,全省其他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场实际情况来划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严重违法者将追究刑责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陈忠介绍,当前,在机场净空区域焚烧农作物秸秆,违规施放风筝、孔明灯,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等现象屡禁不止,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的飞行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未进行登记和批准的“黑飞”行为,极易酿成安全事故,已经危及到我省军民航机场的安全运行。

据介绍,9月1日开始,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将对辖区内的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生产企业、飞行俱乐部、销售门店,以及具备制作、操纵和驾驶小型航空器能力人员和小型航空器持有者,开展登记工作。

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讲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告知禁飞区域。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影响飞机飞行安全的,同样会被查处。

对经批评教育仍不听劝阻人员,施放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扰乱机场空中运行秩序、威胁军民航飞行安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28日傍晚,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东跑道十几公里外的龙泉柏阖寺上空,雷达发现有无人机在活动。东跑道被迫停航关闭达1小时20分钟,直接导致55个进出港航班延误。

2012年6月29日下午,一风筝入侵成都双流机场跑道净空区域,使得原计划从西跑道(一跑道)起飞的8个出港航班只好从东跑道(二跑道)起飞,西跑道因此停用44分钟。

举报电话

空军飞行管制部门电话:(028)85399067;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28)85702366(白天)、(028)85702365(夜间);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