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楠)昨(3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无户口人员可通过亲子亲缘鉴定等方式落户。
5种方式为
“黑户”办理落户
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该如何落户?《通知》明确,可以通过办理《亲子鉴定意见书》落户。其中包括无户口人员因父亲或母亲无户口而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因母亲下落不明、有严重精神障碍等原因,无法核实母亲信息,不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系我省户籍人口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生育,不能提供或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
当这些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向公安部门申请为其落户的,公安部门应当要求其向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公安部门凭《亲子鉴定意见书》(支持性结论)及相关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并在一个月内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除此之外,《通知》也根据情况明确了另外4种“黑户”的落户途径,包括通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落户,通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意见书》落户,通过办理《亲缘关系鉴定意见书》落户,通过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落户。
减免费用
符合条件可申请援助
由于一些无户口人员的生活十分艰难,在普通人看来并不昂贵的鉴定费用,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天文数字”。《通知》也对此进行了明确,对符合鉴定援助条件的家庭,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可在法律援助机构申请鉴定援助;对不符合鉴定援助条件但当事人确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可主动商请司法鉴定机构酌情减免鉴定费用。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天永表示,亲子亲缘鉴定对于户口登记、家庭和谐、公序良俗、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为了做好我省相关鉴定业务工作,省司法厅已专门召集我省9家具有亲子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规范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