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文规范中介,整治假房源和一房两卖
中介要核验确保房源真实可交易
针对近年来房地产中介市场上的发布虚假房源、强制代办收费、一房两卖等诸多问题,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力求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
整治虚假房源
中介必须核验房源信息
有的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房源或已成交的房源信息、恶意标低价格、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方式,来吸引客户,招揽业务。为保证房源信息真实,《意见》要求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中介在发布房源信息前,经委托人同意后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核验房源信息,确保发布的房源真实存在、可以交易。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规范中介收费
每项服务都要单独标价
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实行明码标价、代办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加强监管等举措。中介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
避免一房两卖
全面实行网上签约制度
为避免“一房两卖”“卷款逃走”等现象,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意见》提出了四项措施:规范中介机构承接业务,中介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服务合同签订行为,中介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各地要全面实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一套房屋已经完成网签的,不能再重复签约;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中介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