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 11 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2016-07-08 10:08:14
     

本报讯(记者兰楠)昨(7)日,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四川等各省司法厅机关设分会场。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西御河司法所等11个单位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峨眉山市司法局新平司法所等25个单位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洪雅县司法局将军司法所所长杨永忠等42名同志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详细名单见四川法制报微信公众号)。

司法部号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省11家“全国模范司法所”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西御河司法所三台县司法局西平司法所古蔺县司法局古蔺司法所什邡市司法局洛水司法所剑阁县司法局剑门关司法所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土主司法所简阳市司法局贾家司法所江安县司法局夕佳山司法所渠县司法局三汇司法所天全县司法局仁义司法所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太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