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危化品统一管理信息平台
化工园整体安全风险如何?每5年评一次
本报讯(记者 兰楠)昨(19)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我省各级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要求化工园区(集中区)设立前应当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已经建成的园区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为深刻汲取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意见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且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规定。而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管理,化工园区(集中区)设立前应当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已经建成的园区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核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
在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明确,企业在十一个事项方面应当自查:包括落实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风险辨识防控及现场监控措施情况等。同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每个季度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此外,要建立全省统一的覆盖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管。加强数据的深度整合、高度共享和实战运用,提高对公共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