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邓光志

  
2015-12-30 11:31:55
     

本报记者 田志林 文/图

“要坚持党的领导,打牢法治基础,破解法治难题,推进法治建设提挡加速。”近日,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邓光志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广元将积极推进“大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依法治市新格局,努力打造法治建设“广元样本”,为“美丽广元,幸福家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邓光志说,广元“大法治”建设的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三个关系。即:在“法治广元”建设中,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法,认识和处理“法治与小康、法治与改革、法治与廉政”之间的相互关系。

针对“大法治”理念,邓光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他说,党和法治的关系毋庸置疑,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障和基本前提,广元连续很多年实行常委会委员会前学法制,对于涉及的重大事项以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向党委报告。

对于法治与小康、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他说,小康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与要求,法治则是实现“小康提速”的重要保障。革命老区广元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要在城市和农村各领域实行深层次改革,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小康。

关于法治与廉政的关系,邓光志特别指出,法治是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根本保障,廉政为法治提供良好的执政基础,必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厘清权力边界、跟进流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法治与廉政同步推进。

在谈到如何正确的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法时,邓光志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就是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特别是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规范和约束权力行使, 有效解决好职能交叉、权责分离、多头执法、运作不畅等问题,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只有敬畏和明白法律神圣不可亵渎,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才谈得上建设法治政府。”在谈及法治广元建设的重点工作时,邓光志说,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国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广元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等34项重点工作,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776项;有序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强化司法为民,创新促进司法公开;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确保政府决策合规合法、有理有据;分类推进“法律七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拓展丰富法治文化;依法强化精准扶贫和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