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炉霍县法院以党建为魂,民心为本,推动“马背法官”精神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合,构建符合“鲜水首城”实际的基层善治之路。10月27日,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把法庭搬至群众“家门口”,就地审理一起家事纠纷,经开庭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家门口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原告拉某与被告翁某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女,婚后双方因常年累计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就子女抚养、精神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分割提出明确诉求。考虑到被告居住在乡村,两名未成年子女长期在当地生活,为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兼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承办法官决定开展巡回法庭,把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
巡回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并未机械就案办案,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规定,阐明离婚、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同时邀请被告父母参与沟通,结合两名孩子长期由老年人在炉霍本地照料的现实情况,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开展情理疏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解除之后的父母责任,降低离婚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针对双方争议的子女抚养、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承担等核心问题,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逐项磋商。结合原告外出务工居无定所、两名婚生子女长期在炉霍本地生活就学的客观实际,双方协商确定两名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就抚养费、大额医疗、高中及大学阶段的教育支出凭有效票据由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夫妻债务,双方达成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的处理意见。
经过数小时的开庭审理,原、被告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法庭依法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虽解除婚姻关系,但双方就孩子抚养、探视达成妥善安排,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此次巡回法庭将审判工作下沉至村组,既免去群众往返法院的奔波劳碌,又紧扣乡村家庭的实际状况,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柔性化解家事矛盾;达到“六和”解纷工作法的六步流程与“六和”治理目标精准对应,形成“一步一和、六步闭环、情法交融、事了心服”的闭环解纷效果。下一步,炉霍县法院将持续发挥巡回审判优势,把法庭常态化搬到群众家门口,就地化解民生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益西曲珍 沈龙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