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9月3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该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依托路面常态化巡逻执法,精准查处一起摩托车擅自改装排气管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并责令整改,切实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与安静人居环境。

8月20日7时46分许,执勤民警在雁江区城南大道巡逻期间,突然听到路面传来尖锐刺耳、远超正常标准的摩托车排气轰鸣声。循声排查发现,一辆川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快速疾驰通过路口。执勤民警立即联动大队指挥中心,通过智能监控系统调取车辆行驶轨迹,精准锁定涉事车辆最终位置。民警随即前往现场核查,找到涉事驾驶人李某某及涉案摩托车。
经现场询问核实,驾驶人李某某自述该车为二手购入,并未留意车辆排气系统存在改装情况,误以为车辆状态合规,不清楚改装排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民警现场开展普法教育,细致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损坏、拆除、改装机动车消音器、排气管,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构造和技术参数的非法改装行为。
民警现场科普,此类非法改装行为危害极大。一方面,改装后的排气系统失去消音降噪功能,产生高分贝噪声,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日常工作、休息,造成噪声污染,是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另一方面,私自改动车辆原厂排气结构,会直接改变车辆动力输出工况,破坏车辆出厂平衡参数,大幅降低行驶稳定性,车辆在加速、变道、转弯过程中极易出现失控、打滑等情况,极大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严重威胁自身及过往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李某某驾驶擅自改装排气、拆除损坏消声器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排气管、消音装置全面恢复至原厂出厂状态,并对其开展全方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驾驶人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与错误,承诺按期完成整改,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