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店用“Labubu”形象制作蛋糕并销售 换个赛道就能“安全变现”?

  
2026-08-05 14:25:5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将热门潮玩IP印在蛋糕上售卖,换个赛道就能“安全变现”?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走进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拉布布”IP侵权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庭审方式,不仅成功促成双方当庭调解,更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生动实践,为数字文创时代的IP合规使用划定了清晰红线。

泡泡玛特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潮流文化娱乐公司,旗下“The Monsters精灵天团”(Labubu拉布布)系列IP凭借独特的视觉设计、年轻化的潮流属性,积累了海量用户群体与极高的市场知名度。2025年11月,泡泡玛特公司发现,被告梁某经营的网店店铺中,上架了多款带有“拉布布Labubu”“Mokoko”形象的蛋糕产品,并直接使用拉布布Labubu、泡泡玛特作为商品链接标题,商品详情页更设置了“拉布布蛋糕(热卖款)”“Mokoko”等共计28个款式选项。


经比对,这28款蛋糕产品分别侵犯了泡泡玛特公司14项美术作品著作权,涵盖了“THE MONSTERS精灵天团”春日花花系列、星座系列、心动马卡龙系列等多个IP形象群。原告泡泡玛特公司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系统性复制与“搭便车”均越界。系统性复制IP形象泡泡玛特公司依法享有涉案14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梁某将侵权卡通形象图片在网店商品链接中公开展示,系统性地、成规模地将涉案IP形象群复制并应用于蛋糕产品进行销售,侵犯了泡泡玛特公司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虽然梁某销售的蛋糕与原告的潮玩手办分属不同商品类别,但混淆不限于商品来源的直接混淆,还包括关联关系混淆。被告在蛋糕上使用“Labubu拉布布”形象并以此作为销售链接名称,相关公众可能认为该蛋糕系原告官方推出的联名产品、授权衍生品或与原告存在特定关联,构成关联关系混淆。此行为实质上是利用原告知名IP的号召力和流量效应,吸引搜索相关关键词的消费者进入店铺。不当攀附了原告IP的商誉,无偿占用了原告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积累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经审理,法官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引导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性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侵权的判断,不取决于你卖的是什么品类,而取决于你是否未经许可使用了权利人的独创性表达,是否不当攀附了权利人的商誉,未经授权就商用,这不是“致敬”,而是“蹭流量”。在数字文创蓬勃发展的今天,IP的跨界衍生是常态,但数字流量绝不能成为侵权的“遮羞布”。知识产权保护没有灰色地带,唯有尊重原创价值、规范IP使用,杜绝短视化的蹭流套利行为,才能真正激活数字文创产业的创新活力。本案同时适用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潮玩IP进行“立体保护”,也为文创IP的维权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高新法院将持续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以法治力量护航国内文创IP产业规范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