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12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发布了关于成都鼎融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案款核对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成都鼎融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因部分群众服务协议中,缴纳本金或退回本金信息与实际交款、收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可能系家人、朋友、业务员等代交或代收),致使交款、收款金额不能准确认定,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将开展本案群众缴纳本金、退回本金信息核对工作,有关核对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对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核对对象
1、本案中未使用本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等交款或收款的群众;
2、本案中除使用本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以外,还使用过他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等交款或收款的群众。
三、核对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岷江大道二段463号梨花溪文化旅游区管委会(胖大姐鱼庄旁)
四、需携带资料
1、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服务协议书、转款凭证、已受偿资金本息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五、风险提示
请群众相互转告此公告,及时前来核对,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核对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逾期未进行核对,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请广大群众保持理性,依法登记核对,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
如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翟警官、张警官
电话:028-82530523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