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工作接受县人大评议获高票通过

  
2024-12-05 10:52:39
     

屈熙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12月4日,记者从岳池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评议会议上获悉,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俊男向大会作了关于普通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场34人参与测评投票,满意33票,基本满意1票,满意度达97.06%。同时,6名从事普通犯罪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一并接受评议,均获高票通过。


2022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做优做细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各类普通犯罪,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岳池、法治岳池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和起诉职能。受理普通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06件527人,批准逮捕205件3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56件1545人,提起公诉656件1110人,受案人数分别占刑事案件总人数的65%和72%。持续做深做实检察为民。积极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医保骗保专项整治、根治欠薪、艾滋病信息核查及被害人保护工作,就类案制发专门检察建议,有效遏制相关犯罪势头。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序推进案件量刑精准化,近三年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85%以上。

探索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切实解决因被害人“漫天要价”提出不合理赔偿请求,致使无法促成和解、无法变更适用非羁押措施或终结诉讼等问题,目前已对3件轻伤害和1件交通肇事案适用,效果良好。

践行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依规追究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但确需行政处罚人员,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112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63人,终结审查38人。

探索醉酒类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公益服务。与县公安局会签《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作相对不起诉的醉酒类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要求其完成一定时限的社会公益服务。

规范刑事侦查及审判监督。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和完善相关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全部跟踪整改,采纳率达100%,监督刚性显著提升,其中1件立案监督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典型案例”。加大刑事审判纠违和抗诉力度,提出抗诉4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提出纠正审判违法3件,采纳率100%。

推进侦协办工作实质化。与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选派检察官以“专职+定时”形式入驻,做到案前提前介入、案中引导侦查、案后总结复盘,就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把关,及时从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标准的角度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意见。近三年召开联席会议7次,案件会商10余次,提前介入案件42件。

下一步,该院将以本次评议为契机,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持续履职尽责,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岳池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