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24-09-30 14:22: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9月29日上午,《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介绍了《条例》,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答现场记者提问。

《条例》是眉山市出台的首部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为何出台这部《条例》?

近年来,眉山新引进杉杉锂电、美国雅保等项目572个、总投资3993亿元,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6万户,累计市场主体达到26.8万户,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

眉山作为全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发源地,通过推动服务下沉“就近办”、大力实施“网上办”、“特殊人群授权代办”等一系列务实举措持续推动服务事项由“能办、易办”向“好办、快办”转变,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处于全省优秀行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眉山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相关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在服务质效、政策法规精准落实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规范化,从制度层面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以加强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同时通过协同立法破除区域市场壁垒、促进要素畅通流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涵养良好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19年10月,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作出全面规定。2021年3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细化规定。2022年初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于决定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协同立法项目,通过协同立法优化成德眉资整体营商环境。

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条例(草案)》)于2023年6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政管局、市司法局组建专班,在借鉴外省市和成德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经验基础上,通过调研、座谈、书面征求各区县、园区、新区和市级部门意见、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6月、2024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结合省委、省政府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终顺利出台。

《条例》有哪些特点?

《条例》共六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区域协同和附则,重点对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及与成德资三市协同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进行了具体规范。

具体有哪些特色?主要体现在符合成德眉资协同立法决定的要求、注重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补充、畅通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等四个方面。

符合成德眉资协同立法决定的要求。《条例》在框架结构和内容上以成都市条例为基础,在重要制度设计方面保持成德眉资普遍适用性,遵照了“对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在法规名称、立法目的、主要制度、重点内容、立法体例和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论证,力求形成一致意见”的决定要求。

注重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补充。《条例》根据最新上位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不找人、能办事”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总结、吸纳了我市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成功实践,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需求进行起草。在制度约束力方面,原则上与成都、德阳、资阳保持同一水平,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内容,没有歧视民营企业、外地企业以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内容。

畅通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条例》梳理相关行业政策和办事流程,围绕营商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对市场主体融资难、办事(证)繁、留不下人员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环节和优化融资流程,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进行了规定,对马上办、网上办、承诺办等进行了明确,对产业工人招得来、留得下、用得上进行了细化,精准畅通市场主体自主生产经营的重点环节。如: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提高直接服务能力,减少中小微企业贷款中间环节和中介费用。

强化无事不扰市场主体。《条例》突出各类市场主体主责主业就是集中一切精力搞好生产经营的核心要义,对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停产停业、高频检查、多头检查和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问责追责情形;对政府诚信、政务诚信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守信践诺、失信追责制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如:第十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保障《条例》落地落实 职能部门这样做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为企业营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条例》的出台,对于引领、规范和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以营商环境‘软实力’筑牢眉山‘三市一城’建设‘硬支撑’、全面促进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眉山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营商环境工作职能职责,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加快推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眉委发〔2024〕7号)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会精神,以降本增效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组织开展降低办事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成本、法治成本四大专项行动,不断增强服务和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厚植企业发展沃土。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流的政务服务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好《条例》相关规定,是政务服务部门应有之义。在今后工作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以《条例》为指引,紧盯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聚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实、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提升涉审中介服务质效以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等各个方面锻长补短,全力打造流程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佳、成本更低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眉山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多作贡献。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