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严查必罚”三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24-07-18 14:16:43
     

王瑜 兰笛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7月18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近年来,该市持续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引导,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日益提高,安全文明出行的习惯正在日渐养成。但仍有部分人漠视交通安全,为自己的一时之便或心存侥幸,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伤害。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资阳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必罚”以下三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必罚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不戴头盔的驾乘人员采取“现场学习+行政处罚”,对超员搭载学生的一律抄送属地政府、教体部门,加强源头管控,并对车辆的号牌、驾驶证件等进行深挖细查。



严查必罚三、四轮车货厢载人。对此类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一经查出“曝光+从严处罚”,并对此类违法车辆是否注册登记、非法改(拼)装、驾驶人是否有相应的驾驶资格等进行深入查处。


严查必罚小型汽车前后排不系安全带。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因此,小型汽车驾驶人和前后排的乘客不系安全带不仅危险,而且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