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2月1日上午,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向大会作报告。
据报告获悉:2023年,成都市检察机关把牢“率先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成都现代化建设”工作主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5万余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其中,起诉各类犯罪18716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329人,无起诉必要性的不起诉4712人。依法惩治群众关心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5766人,提前介入涉及缅北有关专案,从严批捕387人。

亮点一:围绕中心大局,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去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动履职促进超大城市治理。
保持“严”的震慑力度,起诉各类犯罪18716人。其中,突出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735人;坚持高压严打,起诉毒品犯罪1072人。加强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消防安全等专项监督,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4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金堂县检察院办理的某燃气公司非法充装二甲醚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检察典型案例。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329人。起诉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241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07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设立企业合规咨询中心,走进企业发放法律服务指引和“风险提示清单”,与市法院建立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8件。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双报制”办理中心,及时起诉侵犯“蓉宝”著作权案,依法对恶意抢注“东安湖”商标进行检察监督,综合履职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件。
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无起诉必要性的不起诉4712人,适用办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2591件,得到最高检肯定并被推广。发挥公益诉讼促进治理优势,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等薄弱环节,开展11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3份。
亮点二:牢记司法为民,以高质效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做好检察为民十件实事,以可感可及的检察为民促进幸福城市建设。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依法惩治群众关心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5766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地沟油火锅”“问题保健药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2件。起诉非法盗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3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件。
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用好刑事打击、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为18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以司法救助纾困解难,救助困难群众57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40余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6%、13.3%。从严惩治家暴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联动民政、妇联跨区域开展因案致困妇女救助,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全国妇联推广。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67人。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起诉600人。率先在成都未管所设置帮教基地,教育矫治228人。坚持依法惩治也是保护,起诉犯罪较严重的未成年人301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31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26份。开展执行专项监督,为30名未成年人追回抚养费。联合网信、公安等建立全国首个“网络版”强制报告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网络服务商对网络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告责任。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推进“法治校长”工作,在全市中小学实现全覆盖,实质化履行法治教育职责。加强成都检察“亮晶晶+”法治巡讲,邀请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到22个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亮晶晶”入选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集约化运行12309检察服务热线,依法及时办理7194件来信来访。开展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活动,推广“微检治”“堰水情”等综合解纷群众工作法,利用智能云柜等终端为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推广“天府律检通”自助服务平台,升级系统接入天府市民云,完善优化律师接待中心,为律师辩护代理提供更便捷服务。
亮点三:强化法律监督,以高质效履职维护公正公益
2023年,全市检察两级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与配合,实现高质量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2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联合市司法局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891人、不起诉598人。依法监督立案、撤案和纠正漏捕、漏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2件。深化监检衔接,起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纪国刚等职务犯罪226人。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被确定为全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完善检察侦查一体化机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等犯罪8人,审查起诉环节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2504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接受最高检巡回检察,对“减假暂”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268件。开展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率先试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加大民事检察力度,实现有效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9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监督意见680件,对没有错误的做好释法说理。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纠正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71件。大力推进民事检察和解,达成和解协议456件,和解“五字诀”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肯定。
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2件,提出监督意见116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29件,制发检察建议304份。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检察院和彭州市检察院搭建争议化解平台,组织公开听证,双方当事人经多轮协商达成和解,化解了8户居民与某镇政府历时8年的危旧房改造行政争议。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9件,提出检察意见反向移送主管机关建议行政处罚318件。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97份,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持续开展“守护你的名字”专项监督,办理冒名婚姻登记、工商登记等案件40件。
释放公益诉讼检察效能,实现精准规范监督。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等“4+10”法定领域,依法办理案件101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27份,整改回复率99.1%。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8件,切实让损害者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