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现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现在开庭。”2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松潘县岷江乡人民政府开展巡回审判。当天,还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庭审观摩活动,并开展座谈交流,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积极建言献策。
贩卖熊掌熊胆
被告人被判拘役5个月
“那里有一只黑熊,好像死了。”2023年5月,松潘县岷江乡村民王某某在一座山上发现了一只野生黑熊死体。彼时,王某某就动起了歪心思。之后,王某某经张某某介绍,认识了收购虫草的尚某。王某某将野生黑熊的4个脚掌和1个熊胆切割下来,以9600元的价格出售给尚某。
贩卖熊掌、熊胆后,王某某做贼心虚,于去年年底主动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本案的熊掌、熊胆均来自于一只黑熊,黑熊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物种整体价值为40000元/只。4个熊掌和1个熊胆共计价值32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地松潘县地处川、甘、青三省交界处,也是我省西部旅游黄金路线中心位置,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野生动物资源是筑牢生态屏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告人擅自贩卖熊掌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查明事实后,审判长余琦敲响法槌,“现在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致歉:“因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谋利擅自贩卖熊掌和熊胆,我对我的行为深感愧疚……”
“我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案件庭审,心里既激动又震撼,通过这次庭审,不仅让我们知道不能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也让我们环境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旁听群众说道。
案发地普法
这场法治课生动又深刻
“野生保护动物跑进庄稼地里,怎么办?”“如果发现盗猎、盗采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庭审结束后,村民纷纷提出疑问。
随后,松潘县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联合松潘县公安局、司法局、林草局,以及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结合案情以案释法,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讲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阐述非法捕猎、滥食野生动植物涉嫌刑事犯罪的罪名及法律后果,教育群众不捕、不吃、不买野生动物,帮助群众树立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
“今天的庭审和普法宣讲活动对我们触动很大,认识、学习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村民张大爷说道。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表示,环资审判,惩罚不是目的,最终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共话生态保护
多举措护航大熊猫国家公园
当天,松潘县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还组织召开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代表委员联络座谈会。会上,代表委员详细了解了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司法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的主要做法和具体成效,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围绕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希望继续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以案释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用群众听得懂、说得出、用得上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之盾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绿水青山。”省人大代表王鸿加表示。
省政协委员张富明谈道,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大熊猫国家公园面积很大,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仍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要以司法之力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高颜值”。
下一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将继续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话法院”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开力度,营造开放、透明的法治环境,为大熊猫国家公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