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人间好“枫景” 不止橙黄橘绿时——丹棱县“五调融合”化解矛盾纠纷纪实

  
2023-12-08 10:01:30
     

法官助理向果农了解情况
  

“银杏树纠纷”调解现场
  

在梅湾村村委会办公室,童小芹与村干部一起调解土地流转纠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祥玖 周润秋 夏菲妮
  
  编者按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四川4个单位入选,分别是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五调融合”化解涉农产品纠纷工作法)、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信托制”预防化解小区物业矛盾工作法)、泸州市泸县太伏镇(“一站式”联动解纷工作法)、德阳市绵竹市九龙镇(预防化解农房流转纠纷工作法)。
  
  这4个“枫桥式工作法”有哪些特点?又有哪些化解矛盾纠纷的“秘密武器”?即日起,本报陆续推出深度报道,敬请关注。

  
  11月6日,一个让丹棱县人民法院院长冷晶终生难忘的日子。
  
  这天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了她和其他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表扬先进,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四川省4家单位在列,丹棱县人民法院凭借“五调融合”化解涉农产品纠纷工作法名列其中,是全省政法系统唯一入选单位。
  
  “五调融合”让人好奇:它为何诞生在“中国桔橙之乡”丹棱县?
  
  ●“法官前端多说几句话,后面可能少收一件案”
  
  我们到丹棱县人民法院那天是11月16日,恰巧遇到要去现场调解的法官,于是随行前往,正好可以看看“热闹”。
  
  下午2时30分,齐乐镇城南社区,闵某明家的院坝里,众人围桌而坐。
  
  “今天我们来,把你们两家人召集在一起,就是为了把你们之间的纠纷化解了。大家有啥想法,都说来听听。”法官李进发表开场白。
  
  “必须要砍!”闵某明指着院子边上的一棵银杏树,很激动。
  
  对面的闵某友也激动:“肯定不得行!”我们暗自揪心:闹得这样凶,咋个能调解?原来,纠纷源自我们眼前的这棵大树。树高近10米,长在闵某友的果园里,距闵某明家仅有1米。闵某明认为银杏树的根系延伸到自家屋基,危及住房安全,而且落在屋顶的枝叶影响排水,遂将闵某友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一次,但没判决。李进认为,如果一判了之,总有一方不满意,心里的气还在,难以达到“案结事了”,所以决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现在,两个调解方案摆在桌子上——银杏树的拥有者闵某友出资给闵某明搭建采光棚,或者每年给闵某明一两千元的补偿。
  
  闵某明对两个方案都不满意,坚决要求将银杏树砍掉,否则自家的房屋安全无法保障。
  
  是否影响房屋安全,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出结果,但鉴定费用高达几万元,双方都不愿意支付。
  
  两个小时过去了,无论法官、片长、网格员怎么劝说,双方都不让步,大家只得离开现场。
  
  我们没想到调解会这么困难,心里未免有些失望。
  
  “一次就调解成功的案例,很少。”回来的路上,李进对记者说道,“调解也是普法,虽然费时费力,不管结果如何,也是值得的。我们回去后,努力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
  
  60年来,丹棱县人民法院一代又一代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出“五调融合”工作方法。“五调”即“首发纠纷马上调”“区域纠纷包干调”“跨域纠纷线上调”“疑难纠纷联动调”“类型纠纷示范调”。
  
  “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一个‘调’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必须整合资源,把五种调解方法融会贯通,这就是‘五调融合’。”冷晶对记者介绍道。
  
  齐乐镇“银杏树纠纷”调解,就是“包干调”和“联动调”的融合。
  
  “调解不应是‘和稀泥’,法律的底线不能退让,纠纷应当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法治的轨道上解决。”冷晶补充道。
  
  丹棱是“三苏故里”眉山市下辖县,人口只有16万多,却是全国最大的“不知火”柑橘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桔橙之乡”。放眼望去,果黄树绿,不由想起苏东坡的诗句“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桔橙产业养活了丹棱一半以上的人口,是老百姓的“摇钱树”,但调解不止在橙黄橘绿时节。随着涉农产业链的延展,销售、运输、存储、劳动争议、商标侵权、土地流转等环节,都会易发、多发各种矛盾纠纷,如不及时、有效处理,轻则影响民生,重则影响营商环境,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小县是‘熟人社会’。熟人间发生矛盾,如果打官司,总有一方的面子挂不住,通过调解,既能解决矛盾,又不伤和气。”丹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彭芳深有感触。
  
  11月24日,我们随法官助理童小芹到张场镇锁江社区王大爷家回访。
  
  屋前田地里,水渠穿行而过。两年前,王大爷的儿女就是为这条水渠闹得不可开交。
  
  王大爷将自己的土地转包给女儿王某会,引起儿子王某俊不满。王某俊截断水渠,干扰王某会的生产、生活,两人多次发生冲突。村干部调解无效,王某会诉至法院。童小芹发现,这是王家第三次到法院打官司。第一次是因赡养问题,母亲谢某起诉王某俊,法院支持了谢某的诉讼请求;第二次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王某俊起诉父亲王某、母亲谢某,法院驳回王某俊的诉讼请求。赡养、土地承包、侵权……多年矛盾,难以解决,但必须解决。丹棱县人民法院发起“联动调”,会同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相关人员来到王家,把王某俊和王某会叫到一起。从上午劝到下午,双方终于打开心结,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新老问题一起解决——母亲谢某的土地由王某会耕种,王某会承担母亲的赡养费用,王某俊不再截断水渠。
  
  王某会向我们介绍,自从上次“联动调解”后,兄妹俩再也没争执过。
  
  “法官前端多说几句话,后面可能少收一件案”,已经成为丹棱县人民法院干警的行动口号,付出的心血和汗水终于有了回报——近三年,全县90%以上的涉农产品纠纷通过前端非诉方式化解,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8%,全县14个村(社区)荣获全市“诉源治理示范村(社区)”。
  
  丹棱县人民法院的“五调融合”跻身全国先进之列,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深感欣慰。多年来,眉山法院系统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致力于打造涉农产品纠纷调解品牌。
  
  ●“你的事、他的事,都是我的事,有事就找我”
  
  基层法院是县域治理的参与者、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者、县域治理法治化的保障者,所以,“五调融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时候,就必须与乡村、社区、县域的实际相结合。
  
  我们称之为“五调融合”乡村版的内容是这样的——
  
  马上调:确定村组干部、种植大户等人员为解决纠纷中心户。316个中心户作为矛盾纠纷发现、调处前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阶段。落实“一村一法官”结对服务,随时提供法律支持。
  
  包干调:将全县主要涉农的村(社区)划分为95个片区,推行属地包干责任制。每个片区落实1名镇干部、1名村干部和1名政法干部、多名法律工作者,包干化解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同步建立四色预警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有效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
  
  线上调: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在各村(社区)、乡镇建立55个视频调解室、2个云上法庭、1个“多元解纷”小程序,线上解纷人员385名,有效解决群众“舟车劳顿、成本增加”问题。
  
  联动调: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建立县乡村三级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29个县级部门参加的联席解纷机制。县法院主动靠前,与成都、重庆等农产品主销地的法院签署纠纷司法协作协议,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共解矛盾,有效解决“各自为政、缺乏合力”问题。
  
  示范调:针对同类纠纷,定期组织开展示范调解或示范审判,形成案例汇编,推送至中心户、村(社区)、各类调解组织等,以案释法,实现“同事同调”,有效解决“效率低下、程序复杂”问题。
  
  在梅湾村村委会,我们在公示栏上看到了“一村一法官”的法官姓名和电话。只要群众一个电话,法官随时都能提供专业的法治服务。丹棱在眉山全市首创法官联络点制度,法官和村(社区)结对,每周电话对接,每月上门走访,每年开展法律和调解技能业务培训。
  
  村党委书记雷行建如约而来。“你的事、他的事,都是我的事,有事就找我。”果树边,他开门见山,给我们介绍包干干部的职责,接着就讲案例。案例很精彩,他表情却很平静。
  
  “车压果树”纠纷——一辆汽车压坏了果农李某的柑橘树,组长、片长、网格员立即赶到现场。这棵树长了10多年,每年要产100公斤“不知火”,能带来上千元收入。李某认为,该果树根系已经露出地面,会影响自己几年收成,要求赔他5000元。保险公司鉴定后,只能赔800元。
  
  差额4200元,这么大的差距,让随后赶到的雷行建面色沉重。他先是咨询司法所赔偿的底线,然后积极争取李某在重庆工作的儿子理解,又请李某的邻居参与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肇事司机赔付李某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果商反悔”纠纷——果农宋某与浙江果商王某签合同时,只让王某看了果树长势很好的一片。交货那天,车上已经装了5000公斤左右果子,王某一看大小不如预期,非常失望,此时行情又有变,价格开始下行,更不想收购了,遂要求宋某退还定金。宋某坚持要求履行合同,否则,果商的货车不能离开。与本村结对的法官了解情况后提出意见:虽然果商签约前未摸清所有果树长势,但合同是有效的;不过果农在签约前的推销行为,存在一定的瑕疵。
  
  如果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无疑果商亏得厉害。
  
  梅湾村是丹棱县“种植大户”,这起纠纷一旦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影响村子的信誉。以后谁还敢来梅湾村收购水果?耐心调解几个小时,包片干部和中心户抛出多个调解方案,果商和果农最终选择了其中一个:摘下的果子,果商按照原价10元/公斤收购;树上剩下的果子,果商按照9.60元/公斤的价格收购。
  
  “丈夫面子”纠纷——“不得卖!”果农李某发现老婆与人签约把果子卖了,觉得有失男人尊严,坚持毁约,叫人把果商陈某的车子拦住,导致交通阻断近一小时。
  
  片长杨某接到中心户姜某通知后火速赶来,依据本地水果销售规则对果农夫妻进行劝说。李某愿意让步,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但果商坚持履行合同。
  
  齐乐镇“多调中心”收到片长报告后,一边联系妇联、司法所引导李某夫妻相互尊重、化解矛盾,一边联系结对法官到场释法明理。法官指出:夫妻双方都具有家事代表权,妇女也能顶半边天,这个合同不能轻易否定;家庭重大事项,本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但本地绝大多数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风俗也应予以尊重。
  
  此时果商陈某愿意让步,但不能单方面做主,因为还有一名合伙人张某在外地。齐乐镇综治中心于是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多方参与的“面对面”线上调。最终,果商与户主李某重签采购合同。第三天,采摘、装框、运输全部完成。果商张某说,这次矛盾纠纷能够快速化解,让他更有信心与丹棱人做生意。此后一年多来,张某、陈某在该村采购110万余公斤水果,金额超过800万元。
  
  …………近三年,全县信访总量保持低位运行,10万人命案、刑案发生率低于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万人成讼率全市最低,连续两年获评“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创成“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丹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牟秋鸿认为,丹棱县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中,用心用情践行“如我在诉、到我为止”的理念,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最终促使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化解,问题在本地得到妥善解决。
  
  ●后记
  
  “三苏故里”眉山,“三苏文化”是这座城市的灵魂。
  
  苏东坡“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这句话,最为全市政法队伍熟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军在推进“三苏故里·善治眉州”社会治理品牌创建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时,一次又一次引用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示,他很喜欢这句话,提醒干部要“智者见于未萌”,“对已经看得清的方面,要深入研判、早做谋划、从容应对;对暂时难以看清的方面,要密切跟踪、未雨绸缪、灵活应对。”
  
  “五调融合”重在抓早抓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组织,生存和发展最主要的威胁,往往不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灾难与变故,而恰恰是那些不易察觉、缓慢积累起来的倦怠与松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
  
  “五调融合”的精髓在于坚持法治化开展诉源治理。人民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又能防止事态扩大恶化,依法解决实际问题,还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行政、司法渠道,节约行政执法成本和司法成本。
  
  我们发稿时,“银杏树纠纷”已第二次开庭审理,不过调解还在进行。
  
  “五调融合”的新故事,正在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