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旅新区环资案集中管辖后首案宣判 非法捕猎者获刑并修复生态

  
2023-03-14 17:58:34
     

两名被告人与法院干警在诺水河生态修复基地栽树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曾昌文 张伟 赵诗柯 文/图)“真的很后悔。我的违法行为既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害了我一家人。我认罪伏法,自愿通过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损失……”12日,通江县法院诺水河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敲响巴中市文旅新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的“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田某全在陈述环节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2022年1月至3月,田某全、朱某敏利用火药枪多次在属于禁猎区的通江县诺水河镇玉皇坝村“药重坡”等山林中捕猎,猎得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毛冠鹿1只,“国家三有动物”小麂1只、野猪1头、红白鼯鼠1只。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审判长将警示教育融入判决书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田某全、朱某敏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判决两名被告人共计缴纳生态修复金18650元。
  
  庭审结束后,在当地村民见证下,通江县法院将两名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现场用于补植复绿。两名被告人与法院干警在诺水河生态修复基地搬运树苗、挥锹培土、挖窝栽树,浇水保墒,当天共栽种桂花树35株。
  
  通江县法院院长刘伯梅表示,作为巴中市文旅新区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该院将用好用活诺水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机制,建立巡回审判长效模式,用环资“小案件”诠释文旅发展“大道理”,以司法力量护航巴中市文旅新区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