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数据背后的故事 | 立即受理线索、迅速传唤控制被执行人、快速查控财产 有呼必应“执行 110”24 小时在线

  
2025-01-23 15:44:59
     

胡略彬 徐贵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受访单位供图
  
  2024年,四川法院聚焦查人找物,创新开通了“执行110”热线,全天24小时受理执行线索、传唤控制被执行人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过去一年,“执行110”形成了执行牵头、法警主办、全域联动、多警协同的格局,共接听来电数30246次,出警11340次,促成执行案件自动履行2932件,达成执行和解3514件,执行完毕1962件,切实推动“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基层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紧密。记者从3个基层法院的执行故事切入,一窥全省法院“执行110”工作的轮廓。

  

省高院、成都中院、成都市双流区法院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召开成都机场执行工作机制联席会
  

康定市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迅速出击,当事人现场确认并履行义务
  

通江县法院执行法官将车辆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坐标1 通江县法院
  
  “执行110+警务协作”破解动产执行难

  
  “请问是通江县法院执行局吗?这里是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你们申请协助扣押的某星途牌汽车在县城被发现并控制,请立即到场进行处理。”“谢谢,我们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前来办理扣押。”这是发生在2024年9月3日的通话,通江县法院执行局在接到通江县交警大队电话后,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进行车辆扣押工作,整个过程仅用了半个小时。
  
  这一执行速度令申请执行人陈明(化名)十分惊喜:“知道车辆控制有难度,本来都没抱希望的,没想到才几天时间,执行法官就将车辆顺利交付给了我,真心感谢!”
  
  此前,陈明在与马某、第三人四川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占有保护纠纷中,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马某未按判决将案涉车辆如期返还给陈明。“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心里很是起火。”陈明感叹道。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明看到通江县法院宣传海报上有关“执行110”24小时在线值班的承诺——“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速”。他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电话,向通江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我了解情况,并迅速同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部门取得联系。”陈明说,法院很快对车辆进行查封,同时向马某发出交车通知。但马某迟迟未履行交车义务,且车辆行踪不明,法院无法进行实际扣押。
  
  为解决这个问题,通江县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启动“查人扣车”联动协作机制,向公安机关申请协助查询马某车辆。公安机关收到协助查控请求后,依法对车辆行踪进行了查询。几日后,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现了马某的车,随即通知了法院进行交接工作。当日,执行法官就将车辆顺利交付给了陈明。
  
  据悉,这是法院和公安机关启动“查人扣车”机制以来,成功查控的第10台涉案车辆,也是“执行110”破解执行难的又一生动事例。
  
  通江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科介绍,车辆作为可变现价值相对较高的动产,在执行工作中一直是财产查控重点关注的对象。碍于其“动”的特性,通常查封多,实际控制少,而未取得实际控制则无法推进后续处置工作,常常导致大量“有车辆可供执行”的案件陷入执行僵局,无法兑现。通江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开展“查人扣车”协调联动,不仅有效节省执行成本,提高执行质效,更有利于进一步破解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难”问题。
  
  坐标2 成都市双流区法院、武侯区法院
  
  “法院+公安”机场执行联动 破解“违令”乘机执行难

  
  2024年7月,伴随着暑假的到来,成都双流机场迎来客流高峰。
  
  “你们凭什么不让我上飞机?”机场内,多名乘客正在排队等待登机,但机场的一隅却传来了争吵声。
  
  原来,双流机场公安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乘客何某已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出行。经过盘查,机场公安发现何某是通过黄牛购买的机票,鉴于其已经违反了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机场公安迅速联系了成都市双流区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
  
  成都市双流区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收到电话后进行了研判,并向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执行110”传达了何某违反限高令的情况。武侯区法院经过查询发现,申请执行人安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于2021年11月立案执行以来,经查询,被执行人何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2021年12月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已于2022年3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武侯区法院“执行110”团队立即出发将何某拘传,在拘传过程中,“执行110”值班干警发现何某随身携带了近20万元现金,完全具备履行能力,且据何某陈述,其已经先后七八次采用这种方式,绕开法院“限高令”购买机票,行为十分恶劣。经过教育和训诫,何某具结了悔过书,表示自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违令”乘机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不仅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安某,将20万元转款至其账户,而且与安某就剩余欠款达成初步履行协议。根据安某的申请,武侯区法院决定暂不拘留何某,但因其多次“违令”乘机的情节较为恶劣,决定对其采取罚款5000元的惩戒措施。
  
  据悉,早在2024年3月,四川法院与机场公安已经实现执行联动,法院利用全省通用的“执行110”平台,实现了对全省范围内“违令”乘机行为的“一键式”打击。
  
  坐标3 稻城县法院
  
  “1中心+2基地+18团队”工作模式 破解地广人稀执行难

  
  2024年4月8日16时,安扎(化名)向甘孜中院“执行110”热线报案称,他在网上看到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林某在道孚县的踪迹。
  
  原来,2023年4月,林某在稻城某装修材料经营店赊账购买25353元装修材料后一直未付款,经稻城县法院调解,林某承诺于2023年11月10日前支付装修材料款25353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某却未支付。2024年1月2日,稻城某装修材料经营店向稻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稻城县法院多次传唤林某接受调查并报告财产状况,林某一直以各种理由逃避,到后来直接拒接执行局的电话,消失在法院的视野中。2024年4月3日,稻城县法院将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甘孜中院执行局南路办案基地向社会公告。
  
  甘孜中院接到线索后,迅速交办给位于南路办案基地的康定市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警务团队接警后迅速出警,于19时在道孚县境内将林某控制,并将其传唤至当地派出所进行询问。20时许,林某便筹齐了资金,将应履行的25353元案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该案件从接收举报线索到执行完毕仅用时4个小时。
  
  据悉,甘孜州地广人稀,且境内无干线高速公路贯通,服务半径大,交通条件差,执行成本高、执行效率低,加上执行案件体量不大,每个基层法院执行力量配备不强。为此,甘孜法院建立了以“片区执行指挥中心”为引领的“1中心+2基地+18团队”执行工作模式,“1中心”主统筹:将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定位为全州法院执行工作的“总指挥部”。“2基地”主管理:从南北两个片区各9个基层法院抽调人员组成康定、泸定2个办案基地,将“2基地”定位为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派驻的“片区执行指挥中心”,赋予“管办融合”职能,承担“事务集约、结案审核、人员轮训、简案办理”等职责,实现对所辖片区案事人的分类管理。“18团队”主办案:将18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定位为“办案团队”,赋予“难案办理、外勤协同、服务群众”职能,让基层法院执行局真正回归执行办案本位。
  
  2024年,甘孜两级法院按照全省“执行110”工作部署,“一杆子”插到底管执行,将原本18个基层法院接警电话合并至甘孜中院“执行110”警务中心。将“执行110”与“1中心+2基地+18团队”的执行工作模式相结合,实现“中心接警-中心派单-基地协调-基地组织警力-18团队配合实施”。辖区内各县(市)法院内部之间全域协同、全域联动,外部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联勤联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查人找物”效率,畅通执行攻坚“最后一公里”,解决了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障碍,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