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套取住房公积金 姑侄俩捏造债务打官司

  
2023-08-30 10:18:03
     

  本报讯(郑莉 蒲艳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近年来,有人为了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另作他用,打起了通过虚假诉讼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歪主意。近日,旺苍县检察院就发现了这样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涉案双方当事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起诉,“手拉手”调解结案后申请强制执行扣划住房公积金。
  
  2019年11月,陈某将赵某起诉至旺苍县法院,请求判令赵某偿还8.5万元借款。法院当日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约定赵某按期偿还陈某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后,陈某以赵某逾期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义务为由向旺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裁定提取被执行人赵某住房公积金8万元,该执行款经法院发放至陈某账户。
  
  旺苍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赵某与陈某系姑侄关系,赵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找到侄女陈某,让其帮忙通过诉讼的方式套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赵某自制一张虚假借条让陈某向旺苍县法院提起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后,再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套取住房公积金。陈某在收到8万元执行款后,陆续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将该笔款项全部转给赵某。
  
  旺苍县检察院认为,赵某为套取住房公积金,与陈某采取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的方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取得了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妨害了司法秩序,依法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行为,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旺苍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旺苍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认定结论。
  
  案发后,赵某与陈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通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二人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自愿将套取的住房公积金予以退还。
  
  检察官表示,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还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违背了社会的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正常秩序,旺苍县检察院通过专项监督,梳理虚假套取公积金诉讼线索91条,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予以采纳,督促相关当事人退缴公积金47.255万元。同时,督促公积金中心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助推全市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