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销毁对方游戏装备 法官: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

  
2023-02-21 10:29:16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袁林 孙俊)恋爱中的情侣时常会因一些矛盾做出冲动的举动,有人一气之下销毁了对方的游戏装备。近日,合江县法院临港法庭在审理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发的财物损害赔偿纠纷案时,认定网络游戏账户属于虚拟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被告故意损害原告的游戏账户,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
  
  原告与被告原系一对情侣。恋爱期间,两人经常一起玩一款网络游戏,被告因此知道原告的游戏账号和密码。不久,两人因发生矛盾而分手,被告一气之下擅自登录原告的游戏账号,将账号内的专属武器等装备销毁。原告认为自己的游戏账号、武器等价值不菲,被告擅自销毁,理应赔偿其损失,遂诉至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1.5万元。
  
  合江县法院临港法庭受理该案后,委托驻庭人民调解员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联合调解员向被告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被告,原告的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并当庭兑现。
  
  ● 法官说法
  
  感情问题并不是删除游戏装备就能解决的,爱情需要经营,更需要两个人相互沟通磨合。
  
  网络游戏账户属于虚拟财产,在本质上与有形财产无异,具有财产的属性,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正式把虚拟财产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具备与其他财产权利同样的财产属性,其被非法侵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虚拟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故意损害他人的虚拟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形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重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