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公开听证 打消申诉人疑虑

  
2021-11-26 10:57:2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近日,石棉县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申诉人肖某、罗某不服石棉县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于今年4月向石棉县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全面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了切实打消申诉人的疑虑,石棉县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石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启东首先介绍了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申诉人及其委托律师充分陈述了申诉事实、理由和证据。案件承办人对原案法院据以认定的事实、定罪量刑的证据向听证员进行了出示及说明,并围绕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逐一进行了回应。承办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申诉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