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 领刑半年

  
2021-07-29 11:41:42
     

 

  本报讯(李星星 记者 牟廷河)“转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不仅能赚钱,还能提高银行流水。”面对这样的诱惑,手头紧张的陈某没有拒绝。日前,经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顺庆区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兄弟,最近手头紧不?”“是有点紧。”“给你推荐个生意,保证稳赚不赔!”2019年10月,陈某和朋友蔡某(另案处理)聊天时,蔡某给他推荐了一个“生意”。蔡某称,他有渠道收购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只要陈某提供个人身份证就行。见陈某有点犹豫,蔡某继续劝说:“转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不仅可以赚钱,还可以提高你的个人银行流水,便于以后买房买车。”想了想,囊中羞涩的陈某点头同意了。在蔡某的安排下,陈某通过中介使用虚假信息先后注册了一个百货经营部、一个商贸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在银行开办了对公账户。办完对公账户业务后,陈某将公章、营业执照、银行卡及相关资料全部交给蔡某。根据之前的约定,蔡某给陈某转去500元。直到案发被警方刑事拘留,陈某才意识到“事情有点大”。顺庆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违法所得500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