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凝心聚力再谱新篇

  
2020-05-20 09:26:42
     

  在5月19日结束的宜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引起代表委员热议并给予高度评价,获高票通过。

2019年以来关键数字

  ●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668人、起诉4851人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51人、起诉276人

  ●涉农违法犯罪批捕869人、起诉1377人

  ●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46人、起诉183人

  ●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03人、起诉197人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0件86人

  ●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0人、起诉263人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刑事和解200件

  ●三江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立案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

  ●增殖放流鱼苗9万余尾,补种各类苗木6.5万余株

  ●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监督立案2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件

  ●督促追回国有财产5600万余元

2019年以来

  2019年以来,宜宾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获得新发展。扫黑除恶、刑事执行、认罪认罚从宽等9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追诉8起漏罪、13名漏犯、追加认定彭美春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故意伤害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放开那条锦鲤”新媒体作品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检察工作先后8次获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充分履职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对44件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快捕快诉,出台战“疫”服务民营企业意见,助力复工复产。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668人、起诉4851人。市检察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51人、起诉276人;依法打击涉农违法犯罪,批捕869人、起诉1377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7万余元;依法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46人、起诉183人;对筠连县“玉壶井”污染事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系全省首起跨省民事公益诉讼,获省检察院肯定。

  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03人、起诉197人,依法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79人,最大限度让企业安心谋发展。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0件86人,提前介入调查48次,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8名,起诉86人。

  着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0名、起诉263人。81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帮教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涉罪未成年人15名;“油樟林·拾法讲堂”被评为“全国检察品牌活动二十强”。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不批捕385人、不起诉689人、促成刑事和解200件。

“四大检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7件、撤案58件,纠正漏捕43人、漏诉20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25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9件。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或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8件,对5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支持起诉37件,为农民工和老年人追回拖欠工资、追索赡养费共46万余元。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1件,对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筑牢长江首城生态屏障方面,组织开展三江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立案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增殖放流鱼苗9万余尾,补种各类苗木6.5万余株;开展长江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餐饮趸船专项整治,督促拆除取缔餐饮趸船、采砂船35艘(该案例入选《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在保障国有财产安全方面,围绕国有财产受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立案1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5件,督促追回国有财产5600余万元,收回廉租房、公租房21套。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南溪古城墙”的保护,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

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系统性重塑内设机构。突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市县两级检察院精简内设机构68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提升办案效率。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52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对起诉的1695名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466人;对符合条件的67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精装修”。建立司法责任制量化考评体系,细化轮案规则、案件评查、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增补和退出机制,2人退出、4人遴选入额。

队伍建设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党建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着力擦亮机关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引领服务发展、检察业绩、班子队伍等全面提升。

  激励干警敢担当有作为。启用一批有干劲、有冲劲的中层副职担任部门负责人,调整一批年轻干警到一线岗位历练。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对5件久拖不决的案件和事项进行通报。优化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实行末位约谈,引导检察干警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获省、市表彰24项,15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面排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情况;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7个县级检察院开展了系统内巡察;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夯实检察基层基础。制定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建设现代新型基层院实施意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着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一体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司法效率。

2020年

  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谋发展、促转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宜宾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继续加强对涉疫案件的把关,精准监督、规范办案,促进监管防护到位。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最高检“3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更加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健全“12309”检察服务体系,充分运用检调对接、不捕不诉、司法救助、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加全面均衡推动检察发展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充分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检察绩效考评,激励检察干警拼搏奋进、创先争优。提升检察创新水平,着力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法治需要,着力打造宜宾检察特色品牌。更加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推进党建提升行动,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为检察工作发展夯实专业人才基础。继续强化政治巡察,压实两级检察院党组主体责任,保持队伍清廉本色。
    
    何静 何富权 本报记者 李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