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检方三案不起诉 举行听证和监督

  
2020-05-15 10:25: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对三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

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简述了犯罪经过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了悔过,随后侦查人员、被害人也陆续发表了对本案的看法并表示同意对检察机关拟作微罪不起诉的意见。在认真倾听收集了各方意见后,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的相关问题询问了案件当事人并就本案发表了自己的个人意见,同意对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微罪不起诉的决定,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以及与会人员的健康,龙马潭区院采取了积极的防范措施。一是参会人员到达本院后先在门卫处做体温检查,并填写《疫情调查表》,并提醒带口罩进入办公楼,同时门卫处也备有口罩供未带口罩人员使用;二是由于人员较多,未参会人员在大厅或楼前空地处等候通知,不聚集,等待通知后再进入会议室;三是听证会召开时,参会人员分隔就坐,人与人之间保持适当距离,做好防控措施;四是听证会结束后,提醒与会人员尽快离开本院,不作无谓停留。

李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