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黎洪 庞晓芳)近日,由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牵头制定,与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会签的《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据悉,《办法》是绵阳首个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合出台的文件。
《办法》全文共四章二十一条,明确了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明确了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侦查活动质效。《办法》还就案件提前介入、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联席会议开展、信息共享等工作作了详细规定。
涪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伟表示,涪城区检察院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推进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制度落实落地见成效;积极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型“检警协作”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和执法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