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送达调解书

  
2021-11-10 10:27:36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我的脚不小心摔断了,在家休养了几个月了,不方便到法院来,感谢法官的理解,你们跑这么远来为我送来调解书,我一定会尽全力履行调解协议。”被告宋某在签收民事调解书后说道。4日,宝兴县法院通过线上调解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当事人的困难,法官驱车300公里为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被告宋某在德阳经营工厂,需在原告处购买石英砂作为生产原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提供货物。后因经营问题,被告多次赊欠货款,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货款14万余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约定的给付期到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权益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宝兴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询问情况,被告宋某表示其小腿骨折,在家静养,无法出庭。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若等待被告恢复后再审理历时太久,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微信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并组织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倾力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到被告路途较远行动不便,原告也在乡下,承办法官上门为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案件成功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