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出示健康码踹门被割伤赖物业

  
2021-08-17 11:32:10
     

 

  女子凌晨酒后回家,不配合物业保安防疫检查,还踢坏单元楼的玻璃门导致自己受伤。事后,女子到法院起诉小区物业,要求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物业需要担责吗?踢坏单元玻璃门被割伤醉酒女子:全怪物业
  
  2020年5月5日凌晨,吴女士酒后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区,因出示健康码的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当晚零点30分左右,吴女士进入小区走到单元楼下,因没有带单元门门卡,便按门铃要求物业24小时值班人员开门。
  
  但在吴女士按门铃的两三分钟里,值班人员并没有帮她开门。这时,她一边拿着手机录视频,一边抬脚猛踹单元玻璃门,并说“我跟你讲我今天受伤了就赖你哦”“可以了,现在全受伤了”。
  
  结合物业提供的监控和吴女士自己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当时穿着高跟鞋的她,在玻璃出现破碎后仍连踹八九脚,直到将玻璃门彻底踹碎,碎片洒落一地。穿着短裙的吴女士在踢玻璃门时被玻璃碎片划伤了大腿、手臂等部位。
  
  经诊断,吴女士右大腿后侧有一纵斜行伤口,长约20厘米,深及肌肉;右膝及右足部创口各约6厘米;右肘部创面约5厘米,深及骨质;右腋下两道伤口,分别长约2厘米、5厘米。后来,吴女士为了祛疤,花费约4万元。
  
  2020年9月,吴女士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物业起诉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
  
  吴女士认为,小区物业对小区业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提供开门服务。因物业管理员拒绝给她开门,她情急之下踢的单元楼下玻璃门,加上安装的不是钢化玻璃,玻璃破碎导致她受伤,所以物业有过错。不出示健康码破门而入物业:我们太难了
  
  听说吴女士真的将此事怪罪到物业头上,还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几个保安哭笑不得。
  
  “她拒不出示健康码却强行进入小区,穿着短裙,我们不便强行制止啊,所以立马通知了领班,想着领班到场沟通后再处理,没想到她真的破门了……”
  
  事后,物业公司第一时间报了警,并拨打了120,将受伤的吴女士送医。
  
  2020年6月5日,经派出所调解,吴女士一次性向小区业委会支付玻璃维修费用4000元。派出所就此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在该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协议书载明的主要事实包括“吴女士因登记出示健康码的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后其将该大厅的两扇玻璃门踢碎了……”女子受伤不能赖物业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西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发生在疫情严控期间,物业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出入人员的查验事宜,正是其行使对小区住户安全保障义务的体现。关于吴女士所主张的涉案伤害,因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过错责任,应由吴女士对物业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治安调解协议书》中双方确认的事实,可以认定物业是因吴女士未出示健康码而拒绝开门。即物业未开门是事出有因,不存在侵害原告权利的主观过错。退一步说,即便物业是无故拒不开门,该拒不开门行为与吴女士暴力踹门致伤之间亦不存在因果关系。吴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明知踹碎玻璃门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却放任自己以踹门的方式发泄情绪,最终造成自己受伤和公共财物受损的双重后果。该损害后果的发生由吴女士自己造成,与物业无涉。
  
  综上,吴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其受伤系因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所致,其主张被告承担支付其医疗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吴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这不仅是道德层面也是法律层面对每名公民的要求。
  
  本案中,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吴女士出示健康码,吴女士拒不出示,物业工作人员从防疫管理、安全角度出发,不开单元门并无不妥。
  
  吴女士在与物业就查验健康码问题发生冲突,物业拒绝为其开门时,凭借冲动做出了踢门自伤的行为,显属不当。吴女士不仅造成小区公共设施损坏,也导致自己受伤,于人于己均不利。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