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 为什么让旅客买单?

  
2016-08-10 11:25:29
     

近日,交通部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其中有一条涉及到航班延误的责任划分: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是由天气、交通管制等非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航空公司只需要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所有费用由旅客自己承担。该规定引发公众质疑,这到底是主管部门在跟国际接轨,还是航空公司在变相脱责呢?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不过,就“航班延误,旅客买单”这点而言,2014年5月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就已经是这样的了。再往前追溯,2010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以及2004年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都对因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航空公司的“有限责任”作出了特殊规定。相比以前的“费用可由旅客自理”,新规去掉了“可”,连讨价还价的空间都没有了。

有专家指出,《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尽管与国际接轨,但必须考虑到我国民航飞机正点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垫底状态这一实际情况,否则就导致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权利义务失衡。链接

“不可抗力”责任豁免是国际惯例

根据航班延误的不同原因进行责任划分的做法并非我国首创,大多数国家都把天气等不可控因素作为航空公司责任豁免的条件。

以美国为例,它的交通部门也没有明确规定航空公司必须给受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影响的乘客提供必要补偿。惯例上来说,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导致航班延误,那么旅客可以要求其承担住宿的费用,但天气等因素导致的延误赔偿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与美国相比,欧盟对航空公司的要求要高一些。欧盟法院裁决,晚点3小时以上的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提供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而且不能用简单的食品或代金券蒙混过关,这个补偿金额最高可达600欧元(约合人民币4705元)。但即便如此严苛的补偿规定也有自己的“特殊情况”,遇到极端的天气、安全控制风险以及员工罢工时,航空公司也是免责的。

除了美国和欧盟外,其他很多国家也有自己关于航班延误或消失时,旅客自身的权益保障,虽然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涉及天气等不可控因素时航空公司大多都是豁免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新出台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确实是在与国际接轨,明确航空公司的有限责任。声音

正点率为何不与国际接轨?

目前,航班延误甚至取消已见怪不怪,夏天更经常会出现大面积的航班延误。但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天气问题——我国飞机的正点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垫底状态,根据flight stats网站的数据显示,2016年6月全球航空公司晚点率排名,中国东航以41.48%排名倒数第二,倒数第三名则是国航,北京、上海这两个中国最大的城市,给人们的航空体验极差。

而且最让人担心的是,中国民航当局和航空公司并没有向人们展示出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办法。比如说空域资源问题,我国应该对空域资源进行精细化的研究、安排和使用,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有明确的解决时间表;就算空域紧张跟天气问题一样解决不了,也不是没有可以提高的地方,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副秘书长孙慧表示:“除了天气原因和空域紧张,还有很多可以提高的地方。比如,空管人员的工作效率、能力和主动性可以进一步提高,他们像交警一样,安排航班起降就像疏通交通阻塞一样,同样具有提高效率的空间,日本航空公司的正点率高正是得益于管理的科学性。”

在这种情况下,民航新规“与国际接轨”理所当然会被视为推卸责任了。

应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新出台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确实与国际接轨,这种“与国际接轨”还有更现实的理由。如经常性的“航闹”现象,航班延误往往会导致纠纷,民航新规之所以把“可由旅客自理”的“可”字去掉,就是这个原因。

也有公众质疑,那为何《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不可以明确规定,遇到天气、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时,“费用一律由航空公司承担”呢?理由也很简单,这些因素确实是“不可抗力”,不该由航空公司承担全部的额外成本,承担势必会导致机票涨价,但是我国民航晚点现象越来越严重,不解决问题把所有成本转嫁到乘客身上,这种“接轨”让所有乘客共同承担延误造成的住宿成本,同样不合理,也降低了民航的竞争力,《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应该把握好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观点

专家:谁来验证“不可抗力”?

这次《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了“不可抗力”因素航空公司无责,立刻引发了另一个隐忧,谁来决定导致航班延误的是“不可抗力”?

以往,对航班延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流量控制,人们就有许多非议了,既然民航决定把“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延误都推给乘客来买单,那乘客完全有理由要求扩大知情权,要求航班延误的信息发布更加透明、能被验证。但目前来看,民航新规并没有多少改进配套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提出两个建议:第一,坚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发布民航航班延误信息时航空公司要有充分的证据,强化其举证义务、举证责任,不管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第二,要有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验证,不管是消费者协会还是其他组织,都要有第三方核实信息,赋予消费者知情权。

一旦民航当局和航空公司能够解决晚点问题,并做到足够透明让人们相信延误确实是因为“不可抗力”,那民众自然也愿意“与国际接轨”了。 本期作者晓武奚应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