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他人行驶证抵押借款3万元 一男子被刑事拘留

  
2026-06-11 11:24:44
     

      李玉成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近日,仪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该局新政派出所,破获一起利用变造行驶证实施抵押借款的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某。
  
  事情要从一次借车说起。邓某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名下有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其机动车行驶证长期放置在车内。邓某某因手头拮据,看到车内行驶证后,萌生了变造证件、抵押借款的歪念头。随后,邓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他人,对张某的行驶证进行变造,将证件所有人信息篡改为邓某某。
  
  今年春节期间,邓某某驾驶向张某借来的凯迪拉克轿车,携带变造后的行驶证,来到仪陇县新政镇崔某经营的二手车店,以车辆抵押向崔某借款。时值年关,崔某因忙于店内事务,未对行驶证等关键资料进行仔细核验,便同意了邓某某的借款请求。最终,崔某向邓某某出借3万元,邓某某则将凯迪拉克轿车交付崔某作为抵押。
  
  得手之后,邓某某便销声匿迹。张某见邓某某长期借车不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均无回音,心里越发焦急。由于这辆车是张某贷款所购,如今车辆下落不明,他索性停止偿还贷款。贷款公司迟迟收不到还款,遂联系张某,并根据车上预先安装的定位装置,发现车辆就停在崔某的二手车店内。几方碰面一交涉,崔某赶紧仔细查验手中的行驶证,这才发现证件被变造过,自己上了当。张某、崔某等人再次联系邓某某,同样毫无结果,随即报了警。
  
  接警后,仪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新政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办案民警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研判,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的藏匿轨迹,在一间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经审讯,邓某某对变造行驶证实施抵押借款并非法获利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邓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二手车交易、抵押借款等经济活动中,务必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对方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证件的真伪,必要时可前往车管部门查询确认,切勿因事务繁忙或疏忽大意给不法人员可乘之机。同时,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