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立 李思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随着夏季来临,凉席市场迅速升温,然而,看似“物美价廉”的凉席,背后可能暗藏“三无产品”陷阱。近日,崇州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网购凉席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额虽不大,却关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秩序规范。
2025年5月,原告刘女士通过某网络平台,在被告周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一款标注为“头层牛皮凉席”的产品,并支付货款900元。收货后,刘女士发现产品无中文生产日期、尺寸、材质及厂址等信息,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且该产品散发刺鼻气味,标注的合格证、抗菌标签也存在虚假信息。多次与周某沟通退款赔偿事宜未果后,刘女士向崇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周某退还货款9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27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以实质解纷为目标,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同时,主动融入当事人的生活场景,认真倾听双方心声,在共情与释法中寻找法理情理的平衡点,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
一方面,法官向被告周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销售的案涉牛皮凉席标注产品信息不规范,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引导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另一方面,与原告刘女士耐心沟通,充分听取其维权诉求,帮助其明确法律依据、理清合理预期,避免不必要的讼累。
经过多轮释法说理与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女士将“问题”牛皮凉席退还给周某,运费由周某承担;周某退还刘女士购货款900元,并另行支付赔偿金1100元,合计2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经法院督促履行,双方均按约履行了全部义务,这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网络交易中,诚信不仅是商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的刚性约束。经营者应当恪守诚信原则,如实标注商品信息,杜绝销售“三无产品”等不合格商品,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消费者网购时要“擦亮眼睛”,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和商家,仔细查看商品详情、用户评价及商家资质等,避免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收到商品后,及时查验产品信息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一旦发现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时,要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商品详情截图、实物照片、物流凭证等相关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