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是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准入类考试,然而,部分驾考从业人员却对此动起了歪心思。近日,蒲江县法院审结一起多达17人的跨区县组织驾驶证考试作弊案件,他们串通考场工作人员和驾校教练“里应外合”,对外宣称“内部有人,VIP包过”,在科目一、科目四考试中组织作弊,并从中非法牟利。最终,17名被告人全部获刑,并被处罚金。
该案涉及成都市温江区、青白江区、崇州市、蒲江县四地驾考考场,作案人员涉及考试工作人员、驾校教练及专门从事考试作弊的人员,他们前后共组织33次27名学员以作弊方式通过考试。多名被告人相互勾结,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四理论考试中形成了组织作弊链条,部分考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协助,通过提供作弊器材、传递答案、放松考场监管等方式,帮助考生违规通过考试,并从中非法牟利,涉案作弊场次、人数较多,违法所得数额不等。各被告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策划组织、提供设备与答案,有的负责介绍考生、接送带路,有的负责考场内部掩护,作案涉及多个考场,持续时间较长,严重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争环境,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等5人组织、策划并帮助他人考试作弊,被告人董某等8人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介绍学员,被告人张某等4人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其行为均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肖某等17人多次组织考试作弊,其中,曹某等2人系考试工作人员,均属“情节严重”,应当予以从重处罚。结合各被告人自首、坦白、从犯或者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考试工作人员手中掌握着与考试相关的管理、监管权力,本案中,2名被告人系考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最终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8名教练员的行为违背了职业伦理,抛弃了社会责任,不仅自身触犯法律,更间接危害了公共安全。
这一案例警示广大从业者,必须坚守职业底线,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的从业者依法予以查处,净化行业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