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女儿成长过程中缺少关心教育 成都温江检方发出全市首份“指导令”

  
2022-02-08 10:18:15
     

  本报讯(蒲川 全媒体记者 郝飞)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向一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改善家庭教育管理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了解,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雪(化名)的母亲李燕(化名)在女儿的成长教育过程中缺少关心和关爱,未能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案发后也未能有效安抚引导关爱小雪,让小雪承担了非常大的精神压力,抑郁症病情加重。据此,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针对李燕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依法进行了训诫并制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李燕要认真反思其在履行监护、教育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依法切实担负起监护教育职责,让孩子在温暖、快乐、健康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同时,该院还组织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对小雪进行心理疏导,预防和减轻创伤后应激障碍。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借助专业力量来共同救助,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经济、心理、家庭教育等司法援助,畅通救助渠道。”温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负责人肖晶晶表示,接下来,该院将与区妇联、区民政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能够真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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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余力)为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花儿朵朵”法官工作室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一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该案庭审中,被告陈某向法庭陈述,原告高某对两岁的女儿未尽到抚养教育责任。高某表示因为其与陈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且其收入
  
  微薄,还要花大量精力来抚养与前夫的孩子,承认对女儿未尽到抚养教育义务。休庭后,承办法官对高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制作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向高某宣布并送达,告知高某不论婚姻处于何种状态,也要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以及家庭教育责任。高某签署了家庭教育承诺书,表示会认真反思自己,履行好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