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法治种子 共享法治阳光

  
2021-11-12 10:21:33
     

 

  坚持把“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检察责任……2020年以来,遂宁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总体要求,以建立健全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为重点,积极创设“六个三”工作法,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一体化、帮扶精细化和保护社会化,精心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遂宁市检察院联合十部门出台《遂宁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与专门学校建设的暂行办法》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建立三个层级
  
  打造干预矫正标准精细分级新维度
  
  适用对象分成五个级别。按照年龄把实施违法犯罪或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划分为五级,以遂宁市专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为平台,根据级别对象及其他因素,开展了从主要依靠家庭处遇向依靠学校、社会机构、司法帮教、刑罚惩治的处遇层级推进,打造以“家庭圈”“校园圈”“社会圈”为主要内容的“太阳雨护航”特色品牌,形成了围绕罪错未成年人中心点的“同心圆”工作网络。
  
  适用范围分成四个阶段。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划分为“三触一不”,即:触罪行为、触法行为、触规行为、不良行为,并根据不同的罪错行为、社会危险性程度和可以救济方式等内容,作为分级处遇措施适用的重要依据。
  
  干预措施分成三大类别,即服务类、矫治类、处罚类,根据未成年人的罪错原因、认罪悔罪表现、危害后果等因素考量适用不同层级的处遇措施,先后对6名罪错未成年人采取了不同层级的干预措施,做到了责处适应,矫治效果好。如安居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王某附条件不起诉案。王某被送至遂宁市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后,因其在考察期表现好,遂宁市检察院、安居区检察院与专门学校共同召开联席会议,举行公开听证,一致同意王某毕业离校,并顺利安置在当地一家牛奶厂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赞誉。
  
  加大三个力度
  
  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帮扶矫治新发展
  
  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每案必查,切实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审前羁押。对逮捕后达成刑事和解、落实了有效监管措施、确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加强对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行性评估,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加大在押未成年人监管力度。在看守所内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官办公室,帮助他们认识罪错的成因、危害,树立起悔过及重新做人的信心。
  
  加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力度。开展了“帮扶矫正四联合”,即联合监护人,围绕“家庭圈”开展帮扶矫正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守护校园净土工作;联合司法、民政、妇联等社会机构,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区帮扶等活动;联合四川省职业技术学校、大中型企业提供就业指导,促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对准三个焦点
  
  完善罪错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举措
  
  聚焦重点环节,实现罪错未成年人监管保护并重。与公安机关、教体部门签订了《未成年人违法或不良行为信息推送工作方案》,实现信息共享;与法院建立审判监督机制,对于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提起民事诉讼的,将被害人多元救助保护落到实处。
  
  聚焦重点案件,帮助未成年人家庭源头引导。对未成年人罪错原因启动了前置调查程序,每起案件均开展社会调查,在落实帮教措施的同时,全流程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达到了司教有效、双向矫治。对有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并支持起诉,同时将心理测评或疏导纳入到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措施之中。
  
  聚焦重点人群,确保未成年人帮教长效共治。对重点人员开展“链条式”跟踪帮教模式。溯本清源,查明有无相关的社会因素、环境因素;同时对重点人员在定期开展法治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一段时间的基地观护;社工机构指派专人跟踪帮教,并根据其表现情况调整帮教方案,强化后续监督;最终由社工机构通过数据报告进行评定并达到终结教育。
  
  做好三道加法题
  
  构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模式
  
  “刑事办案+民事维权”。注重与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内部协调联动机制,结合办案开展观护侵害监督工作。如安居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系医护人员强制报告的线索,该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审查起诉,唐某某犯强奸罪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围绕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件,办理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6件,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执行监督+教育转化”。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查阅未成年人社矫档案、电话谈心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社矫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注重未成年人教育转化,综合运用不批捕、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手段和制度,全力降低羁押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6.8%。
  
  擦亮三种品牌
  
  建立未成年人精细帮扶新常态
  
  深化“太阳雨帮教”品牌。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将观护帮教从诉前向不捕、相对不起诉后的社区矫正环节延伸,积极引入教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化帮教和再犯罪预防;依托辖区爱心企业设立“外地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先后接受13名外地涉罪青少年,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打造“太阳雨救助”品牌。综合运用法律支持、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生活安置等多元化救助方式,帮助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2020年以来,共救助困境青少年19名,救助金额15.4万元。
  
  擦亮“太阳雨护航”品牌。探索“互联网+法治宣教”“走出去+请进来”“菜单式点课+浸润式体验”等方式,以标准化法治培训课程、法治小册子、多媒体法治教育基地等为载体,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整体效能,逐步丰富未检品牌内涵。
  
  凝聚三重力量
  
  改进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新方式
  
  筑牢司法保护“防火墙”。持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大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力度。结合办案经验,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试行)》,破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难题。联合公安、教体等部门建立强制报告、亲职教育、从业禁止等制度,筑牢司法保护坚固防线。
  
  发挥法治宣教“正能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任法治副校长63名,实现院领导兼任法治副校长覆盖面100%,并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打造菜单化、个性化法治课程。聚焦修改后的“两法”、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校园贷”等社会热点问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提升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依托遂宁市专门学校法治宣传阵地——“检爱驿站”,开展“七彩夏日”“爱心暑托班”“缤纷冬日”等系列活动,以检察官职业体验及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方式在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种子,尽享法治阳光雨露浸润。
  
  织密社会共治“安全网”。凝聚社会合力,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全社会延伸和辐射。加强与关工委、教体、司法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联合市妇联、团市委等12部门出台《遂宁市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促使‘未’联盟”业务常态拓展,扎实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等专题活动,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会同市妇联、市法院、团市委等多家单位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安全网。
  
  王荣华 何广川 李琴 刘燕